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平安银行”)是一家跨区域经营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营业网点分布于深圳、上海和福州三地。深圳平安为中国平安集团(601318.sh,2318.HK)旗下重要成员,银行业务亦是集团的三大业务支柱之一。
您在深圳平安银行营业柜台、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办理以下业务均可获赠相应万里通分:
可获积分数 |
业务种类 |
具体内容 |
开卡积100分 |
开卡类 |
·申请深圳平安银行借记卡,每开一张可得100个万里通分。 |
开户积1000分 |
开户类 |
·办理第三方存管、新股乐、基金、网银开户,均可得1000个万里通分。 |
每1000元积5分 |
存款类 |
·深圳平安银行借记卡内“月日均存款余额”每1000元人民币存款得5个万里通分,“月日均存款余额”低于1000元人民币不得万里通分,以一千元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存款万里通分每月可得一次.存款余额包括人民币、港币、外币定活期存款,港币和外币折合成人民币计算万里通分。 |
每1元积1分/1.5分 |
消费类 |
·持深圳平安银行借记卡在境内外POS商户刷卡消费,每消费人民币1元赠得1个万里通分,外币消费按照当日汇率折算成等值人民币计算积分; ·以网上银行支付方式消费的,每消费人民币1元得1.5个万里通分,其它规则同普通商户刷卡消费。 ·不赠送万里通分的消费:房地产、汽车及批发类;医院、学校等其他公用事业类;公益性机构类商户消费。 |
每100元积1分/1.5分 |
理财类 |
·使用深圳平安银行借记卡在深圳平安银行单次购买基金等理财产品满人民币10000元的(以成功的确认金额为准),则每100元得1个万里通分。 ·使用网银、电话银行等电子渠道单次购买基金等理财产品满人民币10000元的,则每100元得1.5个万里通分。 ·购买理财产品只在成功认购(或申购)后的次月计入一次理财万里通分;购买金额不累计;单次购买金额在人民币10000元以下的不计算万里通分(以成功的确认金额为准)。 |
每笔积50分/75分 或每1元积1分 |
中间业务类 |
·使用深圳平安银行借记卡代缴水、电、煤气、电话费等费用,每笔得50个万里通分; ·使用深圳平安银行借记卡在深圳平安银行网银或电话银行代缴水、电、煤、电话费等,每笔得75个万里通分; ·计入代缴费积分的业务种类有:电费、管道煤气费、水费、市内电话费、长途电话费、移动电话费、数据通信费、网络使用费、人身保险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 ·通过银联易办事进行POS刷卡缴费的,按照POS消费积分累积规则进行累积。即:消费人民币1元积1个万里通分。 |
每笔积5-500分 |
跨行汇款 转帐业务 |
·通过网银、电话银行以及其它自助设备办理跨行汇款业务,积分赠送标准如下: ·同城跨行转账业务: 深圳地区:每笔获赠15分; 其它地区: 交易金额≤1万元:每笔获赠5分; ·异地跨行汇款业务: 交易金额≤1万元:每笔获赠5分; ·行内转账不赠送积分; ·在本行营业柜台办理转账、汇款业务不赠送积分。 自2008年10月7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通过网银办理同城行内转帐、同城跨行转帐及异地行内转帐的业务,不赠送万里通积分。 |
| 开通积5000分 | 活动类 | 活动时间:2008年10月15日~2008年12月31日 活动方式: (1)向签约“跨行通”产品的会员赠送5000个万里通分; (2)免收手续费(每成功转款一笔2元)。 积分赠送规则如下: ◎仅向首次签约的吉祥借记卡会员赠送5000个万里通分 ◎当月签约当月撤消的会员不赠送积分,重复签约会员只赠送一次积分 ◎所赠送积分于次月10日前统一加入会员账户 ◎非借记卡持卡人的签约会员将不能获得积分回馈(可请其先开立借记卡即可) |
积分反馈周期:
3天之后积分会自动添加到您的帐户。
深圳平安银行借记卡累计积分失效日期:
2011年12月31日之前累积的积分,积分有效起期为积分累积日,止期为2011年12月31日24:00点;
2011年12月31日之后每三个自然年为一个积分周期,一个周期内累积的积分的有效止期均为周期末的最后一天。